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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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第二次) 投标邀请函 为确保**三江新区环卫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范围环卫作业项目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LGSZ〔****〕***号。 (二)项目内容:本 |
“双城”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第二次)
投标邀请函
为确保宜宾三江新区环卫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双城”范围环卫作业项目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LGSZ〔2021〕015号 。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共计一个包,即:第一包:“双城”范围环卫作业项目。
(三)服务期限:计划服务 60 个月。
(四)资金来源:上级部门划拨。
二、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正反面均需复印),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前往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二)获取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17:00前(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装订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证明、报价材料及业绩证明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文件合并装订)递交至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
(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7 月 22 日 10:00 前。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地点签到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签署: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二)开标地点: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
(三)投标保证金:
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人应在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17:00时前,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单位指定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临港支行;
账 号:51050110101100000793。
交款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时间为准。另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后按程序原途径无息退还(需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按程序原途径无息退还(需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总金额的 5 %。
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临港支行;
账 号:51050110101100000793。
履约保证金由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按要求完成履约,无息退还。
(五)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579233 联系人***
地 址:***
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