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01招标公告 > 舒城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发包文件

舒城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发包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1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 发 包 文 件 发包人:***南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公共**交易中心 ****年*月 发包项目注意事项 一、请各预
 
招标公告正文
舒城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
 
发 包 文 件
 
 
 
 
发包人: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
 
发包项目注意事项
 
一、请各预承包人接到本发包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发包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最高限价等内容,严格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编制、封装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参与发包会时,请按发包文件要求携带好发包会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因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者被取消承包资格,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本次项目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2017〕3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19]15号的规定发包。
三、预承包人认真履行工程变更、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应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发包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绝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承包保证金应提前汇入指定帐户,以保证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帐户。
六、预承包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发包会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应在发包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本次项目为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成员单位参与发包会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承包按照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处理。
    八、参与的预承包人,在同一发包会时间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不得拟派同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参与投标。
九、请预承包人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动态。                                       目   录
第一章  发包公告 - 4 -               第一章  发包公告
第二章  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10 -
第三章  预承包人须知 - 16 -
1.12 偏离 - 18 -
3.1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 - 19 -
3.2 响应性报价 - 19 -
3.3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 - 20 -
3.4 承包保证金 - 20 -
3.5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编制 - 21 -
4.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 21 -
4.1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21 -
4.2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递交 - 21 -
4.3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1 -
5. 发包会 - 22 -
5.1发包会时间和地点 - 22 -
5.2 发包会程序 - 22 -
6、 评审原则 - 23 -
7. 合同授予 - 23 -
7.3 履约担保 - 23 -
8. 重新发包 - 23 -
9. 纪律和监督 - 23 -
9.1 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 - 23 -
9.2 对预承包人的纪律要求 - 24 -
9.3 投诉 - 24 -
附表一:发包会记录表 - 25 -
附表二:获得承包资格结果通知书(略) - 26 -
附表三:确认通知 - 27 -
第四章 承包人确定办法 - 28 -
确定办法前附表 - 28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0 -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下浮率 - 52 -
第七章  图  纸 - 53 -
第八章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 - 54 -

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E341523001002511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30日
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单位)
舒城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2017]3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19]15号的规定,经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预承包人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无效。
二、发包条件
1、工程名称
舒城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项目南港镇金星村瓦黄树路、过湾村下河路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农畅办[2021]35号
3、发包人
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境内
2、建设规模
控制价1862715.00元
3、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4、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质量标准
合格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不具备本项目的承包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项目负责人***
注:
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时间或新增本专业资质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
五、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项目发包会时间(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5日15时30分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六、联系方式***
***
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七、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发包会现场: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发包会现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舒城县外的企业还须携带舒城县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
3、承包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4、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3  万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截止时间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承包资格;如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格式应符合发包文件的要求。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提供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预承包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11时 00 分,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7月2日17时 00 分;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7、预承包人须在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已经预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将不被接受。
8、预承包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栏)。
9、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10%,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 7月13日17 时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发包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在领取承包成交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10、项目负责人***
11.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12.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八、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