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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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8 |
招标代理: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A、B地块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A、B地块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徐鼓行审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A、B地块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A、B地块项目已由 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鼓行审备〔202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A、B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高新区,徐运新河东侧、沈孟大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约57.06亩,总建筑面积约 8.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56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308平方米。
2.1.3 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1.4工程合同估算价:约 47000 万元。
2.1.5咨询合同估算价:约720万元。
2.2招标范围: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运新河东A、B地块项目建设包含等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等。
(1)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结算的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建设项目后评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项目管理:
①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参加项目报建管理、设计管理、设计优化管理。
②参与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进行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③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的验收、评比等工作,组织协调或协助招标人进行各项检测与验收工作;
④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评等相关验收工作,保证该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完成资料归档及竣工备案工作至工程全过程结束。
2.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总服务期约 520日历天(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所有咨询服务工作结束且咨询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其中:
(1)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2)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结算初审完成且工程结算审核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项目管理自合同签定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交接完成之日止。
2.4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造价咨询执业的能力。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
(2)项目总负责人***
注: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遣,如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监理负责人***
2、造价咨询负责人***
3、项目管理负责人***
说明:以上四人均不得互相兼任,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18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且全过程工程咨询内容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管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具备均可。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上述信用报告。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只接受监理单位和造价单位的联合;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7374
(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5.1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5.2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 1 日至2021年 7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9.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3.9条的要求。
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监督部门及电话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6-66998691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1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