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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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充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砂石生产基地绿色发展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砂石生产基地绿色发展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经发 |
南充市嘉陵区河西砂石生产基地绿色发展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嘉陵区河西砂石生产基地绿色发展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经发[202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嘉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嘉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经发[2021]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化工园区(河西片区)D-03-02地块,滨江路西侧与兰渝铁路之间、规划一路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1#原料堆场、2#原料堆场、砂石加工车间(破碎、筛分)、成品库(碎石仓、机制砂库)、转运站(加工车间内)、胶带机通廊、总降压站、循环水泵站、清水池、循环水池、污泥脱水间、储泥灌基础、浓缩池、除尘器基础、机修间、办公楼、食堂及活动室、倒班宿舍、厂区大门及门卫室等。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的地质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技术交底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2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嘉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0817-366357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757379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7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