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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0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01
招标代理: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项目编号: ****-******-**-**-******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项目编号: 2106-440305-04-01-169753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2106-440305-04-01-169753001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年07月0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21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1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经办人: 谭小军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码: 18998917915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彬茂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106-440305-04-01-169753001001
标段名称: 妈湾电厂制氢加氢一体站成套设备采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7-21 18:00
工程地址: ***
招标部分估价: 26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1)、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及制造商开具的(作为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合法授权证明文件。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近十年内(自201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50Nm3/h(标方/每小时)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或500kg/d(千克/天)加氢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一体站项目所需制氢装置(电解槽、制氢框架、纯化装置等)、卸氢柱(20MPa)、20MPa氢气调压汇流排、1.6Mpa氢气汇流排、氮气汇流排、氢气压缩机(20MPa和45MPa)、储氢容器(1.6MPa、20MPa和45MPa)、顺序控制阀组(45MPa)、加氢机(35MPa)、35MPa氢气管沟式换热器、控制阀组、管路系统、冷却系统、站控系统、电气系统等设备,以及设备间连接的管道、阀门、配件等。并配备可燃气体与火焰检测系统、收费系统、视频系统等,以保证项目的整体性和安全性。系统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两套各500Nm3/h的制氢系统、日加氢1000kg以上加氢系统(35MPa),以及向妈湾电厂汽机厂房和南海油脂公司的供氢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近十年内(自201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50Nm3/h(标方/每小时)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或500kg/d(千克/天)加氢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8、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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