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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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8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某部晾衣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晾衣房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军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部晾衣房建设 *.建设地点:**省*****场区、**号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某部晾衣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晾衣房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某部晾衣房建设
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14号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批复资金:40(万元)
6.招标内容:在东风场区新建晾衣房两座,在14号新建晾衣房一座,敷设供水管线、供暖管线、排水管线和低压供电电缆,安装照明灯、壁插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贸独资)且无外资控股。
2.投标人需提供1.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截图:刑事案件(诉讼或者仲裁中标单位、法人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的)、民事违法(诉讼或者仲裁中标单位、法人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民事:劳务报酬、纳税、行贿、串通投标、弄虚作假);2.信誉良好(信用中国出具的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资资质/资格截图);3.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注:相关处罚已移出的视为“无记录”)
3.具备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5.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期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盖单位红章为依据)。
7.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法人授权的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施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承诺对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报名登记(报名内容为: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2.所有满足资格要求的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纸质胶装、电子版各一份,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带至报名现场或邮寄(顺丰)给招标人,截至2021年7月8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风场区。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单位的确定、发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发标、开标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邮 编: 732750
联 系 人***
电 话: 15393369620
传 真: 0937-2462226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