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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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7 |
招标代理: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F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代理机构)对“**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食堂装修” |
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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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食堂装修”公开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食堂装修 (二)项目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望江街31号 (三)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44000元。 (六)本次装修清单如下:
注:1.成交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该控制价含9%增值税,结算时若供应商出具的税票税率不足9%,将在结算时相应扣取差额费用。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 (二)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足够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足3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做流标处理;如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0.08万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采购合同》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八、项目要求 (一)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44000元,无预付款。 (2)食堂装修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款。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状、充分熟悉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三)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四)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000元。 十、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www.ga.swuee.cn)、第四产权(www.dscq.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单位于2021年7月 1 日至2021年7月 7 日,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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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保证金说明 | 见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07-07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见公告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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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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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蔡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33 | ||||||||||||||||||||||||||||||||||||||||
项目报名联系: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