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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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4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区**阁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标邀请书 **嘉强建设有限公司、**立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南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成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阁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区城*管 |
福建嘉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立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南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成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区文昌阁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区文昌阁;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19983.8元(含暂列金3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文昌阁及周边现状铺地进行拆除,水泥地及植草砖等总面积约1263㎡;铺设沥青路面673㎡,主入口及步道进行石材铺设509㎡;平整场地,提升绿化种植2556㎡,达到彩化亮化景观效果;拆除现状观景平台防腐木,安装混凝土仿木纹栏杆105㎡及石材地面82㎡,提升整体效果及登山体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次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1430626.3元(含暂列金3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 /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②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3日至2021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167号百江花园2幢1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招标人没有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7月14日9:30时(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14日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167号百江花园2幢1207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329166,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059629201,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