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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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7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高新区汉江路组团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 *、项目名称:**高新区汉江路组团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 |
关键词: | 路 |
安康高新区汉江路组团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14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TC-AK-2021015
2、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汉江路组团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
3、预算金额:1,407,434.92元
4、最高限价: 1,313,091.30元
5、采购需求: 安康高新区汉江路组团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407,434.92元, 项目概况: 汉江路等5项道路照明、监控、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17 00:00:00 至 2021-10-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10)、保证金缴纳凭证(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一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08 17:0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责任自负。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14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