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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应用系统软、硬件日常监测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30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30
截止日期:2021.07.26
招标代理: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应用系统软、硬件日常监测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xzj5-042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应用系统软、硬件日常监测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25.00万元

采购需求:应用系统软、硬件日常监测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2.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4.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时,下午16:00至1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二号会议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

(1)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

(2)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3)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或加QQ号800175577。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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