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
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杭州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瓶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FCG-*******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2021年瓶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FCG-2021013
项目名称:2021年瓶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12840
最高限价(元):6128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1年瓶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128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1年瓶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完成送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烜赫大厦1509室。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瓶窑镇前程路28号瓶窑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烜赫大厦15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路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