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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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F**************** 项目名称 *******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F********************** 标段名称 *******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标段 工程类型 施工 *******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 |
项目编号 | F3206820342000096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820342000096001002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财政100% ,招标人为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搬经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如皋市2021年搬经镇黑臭水体整治,涉及芹界村芹湖小港、朱庄1-6组居民河、横埭村17、14组四级河、常胜河(三级)、刘庄30-31组四级河、鲍庄14组四级河、卢庄3-5组排水河、袁庄20-21组居住河、袁庄10组居住河、袁庄13组居住河、中心居32-25组排水河、中心居18-30组排水河、丁许村西王中心河、丁许村南王居住河、丁许村22-23组居住河、丁许村中心居住河、丁许村3-9组居住河、搬居Ⅳ-4754、搬居Ⅳ-4749,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合计约1664.64万元。总工期:119日历天(含汛期、农灌期);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工程分为8个标段。
1标段:芹界村芹湖小港、朱庄1-6组居民河,196.88万元;
2标段:横埭村17、14组四级河、常胜河(三级),149.13万元;
3标段:刘庄30-31组四级河、鲍庄14组四级河、卢庄3-5组排水河、袁庄20-21组居住河、袁庄10组居住河、袁庄13组居住河,174.66万元;
4标段:中心居32-25组排水河、中心居18-30组排水河,256.82万元;
5标段:丁许村西王中心河、丁许村南王居住河、丁许村22-23组居住河,165.01万元;
6标段:丁许村中心居住河,230.39万元;
7标段:丁许村3-9组居住河,171.33万元;
8标段:搬居Ⅳ-4754、搬居Ⅳ-4749,320.4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负责人***
(7)技术负责人***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其他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⑥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⑦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⑧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 2021年7月13日09 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3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金额:177.19万元;
2标段金额:134.22万元;
3标段金额:157.19万元;
4标段金额:231.14万元;
5标段金额:148.51万元;
6标段金额:207.35万元;
7标段金额:154.20万元;
8标段金额:288.38万元;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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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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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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