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余姚市2021年度空调器协议供应商》余姚本地供应商进行征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的有关要求:
1、参照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产品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宁波协议供货上架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及协议有效期。(不含天花机、风管机)
2、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应该了解,对于本次协议采购内的产品,本市的采购人有权利在本次征集的协议供应商中选择采购产品也可以在政采云-网上超市等其它余姚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渠道进行采购。(若上级有其他相关规定,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应作出以下承诺:
1、价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宁波协议供货上架产品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
2、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以同类产品品牌中标时的承诺要求为最低服务标准;
3、性能与同类空调品牌完全相同。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与申报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余姚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上;
(二)产品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
四、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周五)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5楼522室])
3、联系人:连钧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