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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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5 |
招标代理: | 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发包公告 *.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路(**路-健康路)道路黑色化改造及雨、污水管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路(**路-健康路)道路黑色化改造及雨、污水管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黎城路(金湖路-健康路)道路黑色化改造及雨、污水管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黎城路(金湖路-健康路)道路黑色化改造及雨、污水管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黎城路(金湖路-健康路)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道路长880米,宽24米,建设面积21120平方米,其中车行道14米,人行道各5米,建设雨污水管道等。
2.1.4合同估算价: 11.2万元;
2.1.5检测服务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1.6发包范围: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施工内容进行相应项目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1.7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发包人)。
2.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材料检测质量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发包项目所在地承接其他检测项目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4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发包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企业需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完善诚信库建设,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发包文件。
⑦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进入“金湖易采”、“投标人”中下载投标项目,下载地址:***
⑧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发包文件或者获取发包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检测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发包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⑨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特殊说明事项
(1)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发包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3.0.13款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视为放弃中标,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5. 发包文件的获取5.1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它系统—金湖易采—投标人界面获取。
5.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壹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7月 5日下午3时00分00秒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事项见发包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相关要求)。
7. 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限额以下,详见发包文件。
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文件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相同,则由发包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一、投标报价100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2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值由发包人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本次发包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人: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
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