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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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9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天府国际机场驱鸟剂采购项目已由投资主管部门**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选人为**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驱鸟剂 |
关键词: | 机场 |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驱鸟剂采购项目已由投资主管部门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选人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驱鸟剂原药(乳液)7500kg。
最高限价:人民币72.75万元。
比选范围: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驱鸟剂采购项目进行比选(详见采购需求表)。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为产品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能力完成本次驱鸟剂供货;如果比选申请人是代理经销商,需提供该产品的代理经销授权。
3.2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具体下载时间为本项目比选报名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办公大楼416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不收费,但须提供不少于15kg样品及使用说明书。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10:00,地点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办公大楼40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