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项目概况:
1、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财政拨款进度付款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要求:护栏抢修工程。总投资3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18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对全区破损牛角栏进行抢修
6、服务要求: 对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的牛角栏和中心护栏进行抢修。
成交人成交后需对大东区全区破损牛角栏进行抢修,首先须对破损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道路地点、破损数量、计划维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要求于一个月(30 日历天)内统计完毕,统计后以数据形式上报采购人,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及合同附件对维修点进行核对,做到所有
统计点维修达到合格为止;
维护:成交人全部维修完毕后,在服务截止时间前有责任定期巡
检,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破损点须及时维修,不得拖延。
统计遗漏说明:对成交人遗漏统计的维修部分,且必须要维修的
部分,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合同款延期支付,如遗漏统计部分超
过统计数据的 1%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于 10 日内将遗漏部分全部维修,如成交人无法完成,可对合同款进行扣除(扣除金额为遗漏补休所需金额);
统计时间:一个月完成
维修开始时间:统计后次月开始
材料:成交人使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必须符合该材料行业标准,并
确保质量合格,质保期 1年;
人员配备及其他:成交人必须配备自有工人的维修队伍,维修时不得
影响正常交通,并做到不破坏道路其他设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
避免造成道路破坏等问题发生,并全力配合交管部门工作。维修时,
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及周边环境,维修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等垃圾,
应自行及时清运。维修人员有安全意识,经过安全培训,现场安全员
必须随时在场。若在维修环节出现任何伤亡及事故情况,均由成交人
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发生紧急维修的,成交人在
接到通知后,应当 8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其他:维修后需与原有护栏颜色协调一致,摆放整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2)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middot;市政工程(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