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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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通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单晶硅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通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光伏单晶硅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全球范围的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是必然趋势,光伏行业发展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对高效晶硅电池需求迅速增长。
我国的太阳能市场前景广阔,巨大的市场推动着太阳能电池的发展,太阳能电池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为响应国家由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实现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金堂)公司)选址淮州新城16(II.B)高板片区,投资150000万元,建设“光伏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在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川投资备【2020-510121-38-03-528961】FGQB-0818号)。本项目建设规模3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光伏单晶硅片智能化生产线、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形成年产15GW光伏单晶硅片的产能规模。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光伏单晶硅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堂县淮口街道金乐路东段888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3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光伏单晶硅片智能化生产线、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形成年产15GW光伏单晶硅片的产能规模。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0)》,2020年金堂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补充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气、TVOC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金堂县公众信息网公布的2020年沱江水质评价结果表明:沱江整体水质优,各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工艺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其他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汇同一般废水一并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二级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总排口处总有机碳、LAS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氯化物满足配套二级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其他因子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及治理措施如下所示
(1)酸碱废气G1:来源于脱胶清洗工艺,经1套酸性废气处理系统(2个并联碱性洗涤塔(1用1备),NaOH溶液介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5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碱性废气G2:来源于清洗工艺,经1套碱性废气处理系统(4个并联碱性洗涤塔(3用1备),硫酸溶液介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5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有机废气G3:来源于粘胶、脱板过程,经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颗粒物废气G4:来源于切片和开槽工艺,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5)污水站废气,各调节池及污水站池体均加盖,收集废气至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1套三级洗涤塔)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5 m高排气筒排放。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气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中,不合格品(硅片)、边角料、不合格塑料板/废塑料板、废金刚线、废导轮、导轮开槽废物、硅粉、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过滤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或废品收购商回收。污水处理站内污泥暂存区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分类暂存(含水率70%)日产日清,及时交第三方公司资源化处理。此外,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污水站一般污泥及预处理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沾有机物的废抹布/手套/胶带/塑料板、残胶、废化学品/有机物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洗涤填料、废沾酸滤芯、沾有酸碱的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机油。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故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措施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总平及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治理措施可行。
5、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废水总排口排入沱江保护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沱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对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采取了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及地下水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等级。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其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评价,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项目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严格、可行的治理措施,能够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区域公众的支持。因此,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2 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