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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30
截止日期:2021.07.22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鲤鱼门街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栋***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点**分(**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南山区鲤鱼门街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5栋310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06-440311-04-01-283498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授权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预算金额:投资估算约486.87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居家综合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光明区将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目标是:以基层治理为统领,组织、文体、卫健、民政、政务数据、街道等部门协同,集成文体、社康、养老以及其他民生工作,整合现有新建小区公配文体、社康、民政以及其他闲置物业资源,选取优质运营商,建立一体化的十分钟文体圈健身圈医疗圈养老圈综合服务圈,为居民提供物业、饮食、医疗、文体、养老、家政等综合性服务。本项目利用光明新村及和润家园的公配物业进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和光明街道办事处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实施机构,选取社会资本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合作期限共20.5年,包含建设期0.5年。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建设、设备器具购置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整体的经营及运营维护任务。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社会资本享有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1.项目概况
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点为光明新村和和润家园,分布于牛山路两侧:
(1)光明新村政府公共配套物业首层,位于光明区华裕路与牛山路交叉处,建筑面积1194㎡。
(2)和润家园6栋首层,位于光明区牛山路与华夏路交叉处,建筑面积386.5㎡。
纳入本项目的公配物业面积合计约1580.5㎡(最终以实际移交时确定的面积为准)。
2.运作方式
项目采用ROT方式运作,即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建设、设备器具购置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整体的经营及运营维护任务等工作。合作期限届满时,社会资本须向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单位无偿、完好移交项目设施。实施机构将在运营期内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回报机制
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合作期限:20.5年(含建设期0.5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第(一)、(二)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四)单位负责人***
三、资格预审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1年7月 1日至2021年 7月7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鲤鱼门街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5栋310房。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办法:由申请人的代表(联系人)向本项目工作人员提交加盖申请人(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联系人***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具体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社会资本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方式:面送方式提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09:00至09:30(北京时间,下同)。
3.申请人应在2021年7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八楼)。
4.逾期提交或者未于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八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网站、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资格预审结果。采购人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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