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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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华东大区 |
地 区: | 阜阳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华润**中心-*期-综合机电工程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省************城南新区**阜王路、南至竹园路、西至西清路、北至润河路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颍淮大道与润河路**西南角,一期(公建)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阜阳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华润阜阳中心-1期-综合机电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
3.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与润河路交口西南角,一期(公建)地上商业(地上4层.局部5层裙楼,建筑面积约3.7万㎡)及地下室(地下3层,建筑面积约5.31万㎡),总建筑面积约9.01万㎡。
3.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及安装按招标图纸所绘画及合同所描述的单位工程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包括虹吸雨水系统)、暖通系统(包括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等)、抗震支吊架工程等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精装进行机电管线二次接驳安装、配合专业单位进行机电点位的定位、管线安装。包含正负零以上标段内机电预留预埋,包含正负零以下标段内二次结构的机电预留预埋,包含标段内机电系统安装的相应措施费,包含供应、安装相应设备的浮动地台或减震器,完成项目BIM模型(所有专业)的深化、维护及实施管理,完成所有专业机电深化设计和管线综合,对所有机电系统施工进行技术管理与施工协调;包含成品保护,包含按合同、工程规范等完成综合机电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均直至系统试运行、操作培训、开业、移交给相关的使用单位;华润置地持有商业物业各类机电系统各安装阶段的第三方检查、开业前及开业后运行状态检查、综合机电工程维保期结束并履行完合同相关条款;包含业主方所供应材料设备的二次运输(含垂直运输)、保管、安装、保护、维保及调试。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综合机电工程 | 华润阜阳中心-1期 | 华润阜阳中心-1期商业 | 20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有效技术标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0.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公司性质 | 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4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商业承兑汇票 | 70.00 | |
银行转账 | 3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