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
截止日期: | 2021.07.06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为紧抓*、区“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落实落地,让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充分体验***“办赛、营城、**、**”规划蓝图,感知“东进”城*发展战略机遇,极大提升***对大学生人才的吸附力、感召力,实现***对青年发展更**、青年对***建设更有为,****拟启动****年 |
为紧抓市、区“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落实落地,让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充分体验成都市“办赛、营城、兴业、惠民”规划蓝图,感知“东进”城市发展战略机遇,极大提升龙泉驿对大学生人才的吸附力、感召力,实现龙泉驿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龙泉驿建设更有为,龙泉驿区拟启动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邀请一批高校优秀学子赴我区进行实践调研,根据《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高校学子暑期社会实践(挂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将在实践期间,组织学生在周末时间开展“感知龙泉行”系列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挂职实践学生团队凝聚力。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公开比选的形式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委托其完成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期间感知体验活动的策划、执行、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执行周期:2021年7月-8月,共4周。
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自2014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发高校智力资源,始终将人才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聚焦引才引智,常态化开展高校人才赴我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21年预计将有70名左右学生赴我区开展实践。
(二)项目内容:为2021年赴龙泉驿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高校学子提供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及执行等。
二、比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年7月1日至7月5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302室现场无偿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于2021年7月6日10:00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于比选当天在比选地点开启。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1年7月6日10:00(暂定)。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员会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共青团龙泉驿区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