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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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4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财政局、水利局《关于*****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配套,项目法人为*****区周山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处,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泵 |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泰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0〕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泵站工程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姜堰区白米、大伦、蒋垛、张甸、顾高、梁徐、三水街道等镇街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1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18.25km;周山河总干渠生态走廊及水文化建设32.6万㎡;236座泵站及周边岸坡整治;信息中心及系统软件开发,电灌站流量计升级改造。2022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32.60km;周山河总干渠局部破损修复,236座泵站周边岸坡整治;灌区动态监控设施(渠道流量计、水位计及视频监测等)安装。概算总投资29000万元。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SL50288-2018):灌溉渠道工程等级均为5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泵站工程计划分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泵站工程施工01标。本标段泵站改造主要内容:拆建电灌站5座,35座电灌站外墙面、内墙面改造、场地内新建绿化,增加水利标识牌、安全警示牌和文化宣传建设等。本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2188201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02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8月2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年度工程区级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市级验收后结清。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1/3/3/art_57411_3045952.html);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经历。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7月 1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4日15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1年 7月14日 15 时00 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
地 址:***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上传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 |
***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其他要求3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3)项规定 |
15.其他要求4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4)项规定 |
1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赋分。 |
17.联合体 |
/ |
18.分包人资格 |
/ |
1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11.3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95 |
|
1 |
投标总价 |
95 |
本工程采用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95分(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 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计算采用内插法,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二 |
企业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按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0年度信用等级”(以下简称市等级)中的履约考核结果计分,A级4分、B级3.5分、C级3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20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赋分值为1分,三级为0.8分;没有不得分 |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