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的资格后审,审查不通过的应答供应商所投应答文件视为无效应答。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条件(若未要求提供原件,则提供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业绩要求:具备智能化集成类产品(如视频监控、综合布线、一体机、多媒体等)项目相关业绩,自2019年7月7日*(本项目应答截止日前24个月)至2021年6月7日*(本项目应答截止日前1个月)累计发票不含税金额达到2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相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3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2.4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