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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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2 |
招标业主: | 西吉县文化馆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度“送戏下乡”**文艺演出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M-****(ZC)-***号 项目名称:*******年度“送戏下 |
项目概况
西吉县2021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M-2021(ZC)-017号
项目名称:西吉县2021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④保证金缴纳凭证;⑤投标人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文化馆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