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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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承租杉木栏路***号***、***、***、***、***房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承租杉木栏路***号***、***、***、***、***房产 *项 总价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政府 街 路 |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承租杉木栏路101号206、309、312、313、314房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承租杉木栏路101号206、309、312、313、314房产 1项 总价 756,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6,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说明 1、采购人承租了杉木栏路101号206、309、312、313、314房屋,租期从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2019年6月合同期届满协商续签新合同时,上述房屋因权属问题发生诉讼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经咨询街法律顾问单位意见,并与纠纷双方协商,均同意采购人继续使用上述场地,场地租金按原签订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标准,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再支付给胜诉方。自2019年7月1日起,因房屋最终权属人没有确定,采购人无法办理租赁手续,也无法支付相应的租金。现经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裁定,上述房产归梅碧霞、梅汉泉、Chunpin Hu、Oliver Mei Hu四人所有,梅碧霞、梅汉泉、Chunpin Hu、Oliver Mei Hu四人已经办理完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委托吴泽滨、杨成诺二人代为出租、出售上述房产及收取相应租金、售房款等处理与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项。 2、而上述房屋与采购人位于该址首、二、三层的办公用房,以及新购买的102、202房自有房混杂一起,难以分割独立使用。基于街道辖内物业现状,为实现办公用房与党群服务中心、政务中心集中归一,现需继续租赁上述房屋。 3、2020年10月28日,上述房产业主代理人发函并要求采购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补交2019年7月1日起至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的租金。2020年12月至2月,采购人就租赁事宜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司法局意见,并书面请示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已同意。现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杉木栏路101号206、309、312、313、314房产,供应商为吴泽滨、杨成诺(联合体)。房产面积共560.66平方米,租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基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吴泽滨、杨成诺(联合体)采购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1: 吴泽滨
地址1: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4楼
名称2: 杨成诺
地址2: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4楼
三、公示期限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