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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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招标代理: | 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高昌区**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示范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昌区示范区**街**幢*层***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前递交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Z)* |
项目概况
(高昌区新城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10点30分前递交投标。
项目编号:HYZB2021-(Z)021
项目名称:高昌区新城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最高限价:4512661.46元
采购需求:新城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完工期30日历天。(具体数量、规格等参数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3)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络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套,近三年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售价:300元/份
方式:线下获取。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2.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备查,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新城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柴永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荣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
联系人:祁倩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