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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省级试点)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9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省级试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 项目名称:***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安区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省级试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12日 14: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2021169087

          项目名称:宝安区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省级试点)

          预算金额:4929500.00(元)

          最高限价:49295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宝安区政务数据治理试点应用(数据治理省级试点)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并在《信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深圳政府采购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信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2日 14:15: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或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或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7月08日 00:00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首页“项目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http://www.baoan.gov.cn/jyzx/jyxx/zfcg/xmdy/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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