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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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兴庆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 项目编号:NZC/C****** 项目名称:***********年至****年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 |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2186
项目编号: NZC/C210173
项目名称: 兴庆区人民法院2021年至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 11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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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法院2021年至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13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1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想要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和优惠,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是本身是中小企业;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1-06-29 17:15:59 至 2021-07-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1-07-2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各投标供应商将CA锁升级至最新版本(白色的锁)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庆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