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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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4 |
招标代理: |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局机关大院人防工程屋面排水系统维修改造(C*、C*、EA区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号*楼(区*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CS |
关键词: | 人防工程 |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人防工程屋面排水系统维修改造(C1、C3、EA区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1CS-06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人防工程屋面排水系统维修改造(C1、C3、EA区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731925(万元)
6、最高限价:59.731925(万元)
7、采购需求:
机关大院排水系统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直接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供应商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提供目前未有施工任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hbcxp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信用记录,拒绝开标当日查询有“失信惩戒”信息、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在公告期内列入“黑名单”的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减少公众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原则上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限派1名人员,参加现场开标会人员、参加现场磋商人员需自行配备疫情防护工具,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场交易或者无法进行现场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无关;
6)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3、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第1)、2)项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4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招标网)
http://www.hubeihengyue.com/(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5-8225086、13997509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