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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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3 |
招标代理: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委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水厂 设计 |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委审批?2020〕3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区第四水厂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科技生态城西北部,占地面积约 205 亩,水厂总规模300000m?/d(综合加药间、臭氧发生间、机修间、综合楼、出厂管道等按300000m?/d设计,沉淀池、滤池等按100000m?/d设计),采用“格栅预臭氧+折板絮凝平流沉淀+后臭氧+炭砂滤池+浸没式超滤膜”的处理工艺。新建配套清水管网共约 50.0km。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0000.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80000.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厂总规模300000m?/d,综合加药间、臭氧发生间、机修间、综合楼、出厂管道等按300000m?/d设计,沉淀池、滤池等按100000m?/d设计)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并配合施工期间提供相应服务。详细成果资料提交时间详见下表。
序号 |
成果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1 |
地勘报告 |
8份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2 |
设计方案 |
8份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
3 |
初步设计报告 |
8份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4 |
施工设计图 |
8份 |
在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
2.7 其他: 无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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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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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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