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DL20210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三所学校115个教室约6555平方米,工程估算价约9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1.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30 08:30到2021-07-05 17:00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5 17:00:00
递交方式: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07-06 09:00:00
资格预审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1.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乐余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2.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 请申请人于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 至下午17时00分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是委托人办理,则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4月)的有效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原件备查,否则审查不通过。另附报名申请表(格式自拟,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电子邮箱***
4.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张家港市国泰南路中联国际广场A座10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