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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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9 |
招标代理: |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附件*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及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l-****-*** |
关键词: | 食品 |
项目概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及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线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l-2021-042
项目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及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01包:10.73万元;02包7.35万元;03包8万元。
最高限价:01包:10.73万元;02包7.35万元;03包8万元。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批次 |
01 |
非医用口罩、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汽车零部件(制动软管、制动器衬片、轮胎)、车用尿素 |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非医用口罩、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汽车零部件(制动软管 、制动器衬片、轮胎)、车用尿素,详见抽查产品计划表。 |
详见抽查产品计划表 |
02 |
玩具、文具、消防器材、烟花爆竹 |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玩具、文具、消防器材、烟花爆竹,详见抽查产品计划表。 |
详见抽查产品计划表 |
03 |
保健食品 |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功效/标志性成分、水分、可溶性固形物、酸价、过氧化值、崩解时限、铅(Pb)、总砷(As)、总汞(Hg)、硬胶囊壳中的铬、西布曲明、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酚酞、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盐酸丁二胍、格列波脲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硝苯地平、氨氯地平、尼群地平、尼莫地平、尼索地平、非洛地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
详见抽查产品计划表 |
合同履行期限:01包:2021年11月末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02包:2021年11月末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03包:2021年11月末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1包、02包、03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6.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CMA资质证书须涵盖所投包号抽检项目的全部内容。
6.3近三年监督抽查工作无重大过错,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6.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
6.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6.6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线上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93号-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93号-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a2910313@126.com,再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将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后领取采购文件(到付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