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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8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医疗招标 量仪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8
截止日期:2021.07.19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JWCQYY-F**** ***********受**某单位的委托,对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非强制
关键词: 医疗 量仪
 
招标公告正文

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0-JWCQYY-F1011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某单位的委托,对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服务

183065.00

15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306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务必按本公告要求,于2021年6 月28 日至 7 月 2 日9:00-17:00 (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企业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复印后加盖盖章邮寄至代理机构,电话咨询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6 月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 6月 28日-2021年7 月 2 日17: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0。

(六)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7 月19 日北京时间 14 :00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19 日北京时间 14 :30

(八)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 7 月 19 日北京时间 14 : 30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19日 11 : 00 分。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重庆南坪支行

账号:31060901040011609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各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非强制检定医疗计量仪器设备检测(第二次)”(项目名称可简写)。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2.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3.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招标网()、军队采购网、采购人单位内网网上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三)投标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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