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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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东营市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预算资金为**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见附件。 (二)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见附件。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
关键词: | 规划 |
利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预算资金为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见附件。
(二)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见附件。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地点:利津经济开发区东至太平河、南至凤凰大道(大桥路)、西至津十路、北至利十三路,总面积约2604.36公顷。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 年7月1日下午1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利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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