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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8 标签: 吉林省招标 泵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8
截止日期:2021.07.12
招标代理: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项目概况 **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高新区学海街***号**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 项目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81

项目名称: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2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92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文件 ;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81

项目名称: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245万元

项目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源热泵系统夏季补热工程其他建筑物施工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文件 ;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莲花村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九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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