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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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交易登记号:**GC*****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鹰路(塔山路至**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以象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世行贷款资金保障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
交易登记号:21GC0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巨鹰路(塔山路至滨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以象发改审批【2020】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世行贷款资金保障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和造价咨询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巨鹰路(塔山路至滨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管理
2.2工程地址:***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88千米,道路红线宽60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2)造价咨询管理服务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制等。
2.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6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7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施工工期
2.8缺陷责任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2.9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建设单位批准的投资目标)工程费用投资内。
2.10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
2.11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条件或由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①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造价咨询负责人***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
3.6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咨询负责人***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录入。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请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8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 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 0.3%收取,最低收费 5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 、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董旭(13685869928),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9日11时00分,
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胡懿璐),联系电话***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胡懿璐),联系电话***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0580008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河东路77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74-89502961
象山县巨鹰路(塔山路至滨海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管理项目招标公告.pdf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