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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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2 |
招标代理: | 济宁金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A包)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城光明路(***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区)**东路数字城管*楼号***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广场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智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A包)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3.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3.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3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4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48.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