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小岛居民点原农机站涉及污染物环境损害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83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1、时间:2021 年6月28日至 2021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3、方式: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及明细(2020年12月—2021年5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20210628000010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小岛居民点原农机站涉及污染物环境损害评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28.83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无效。
5、采购需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对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小岛居民点原农机站废油加工点污染状况调查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评估非法加工废油的行为是否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项目实施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2021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6月28日至 2021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
3、方式: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及明细(2020年12月—2021年5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
4、售价:5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0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樊工;
2.磋商时间与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六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缺少该项将被当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前直接汇入以下账户,交标书时提供已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回执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之前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户 名: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帐 号:10440501040017456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2)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便查询和及时退还。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4)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