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安全教育体验馆设施及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安全教育体验馆设施及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7月 23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G2021034
项目名称: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安全教育体验馆设施及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59,000.00元
最高限价:3,05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应服务使其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6月 29日至2021 年 7月5日,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免费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 7月23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说明: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除台安县本地投标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不允许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
收件人:吕 健13591590555/田 洋15998010270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到达视为无效。投标单位应确保响应文件密封性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应体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寄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及丢失等安全性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到递交的原件均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单位应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追究投标单位法律责任。
说明: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形式开标,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APP“腾讯会议”,并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安全教育体验馆设施及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会议号:268 862 160会议密码:12345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开 户 名:台安县会计结算中心(6)
开 户 行: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建设银行台安支行
行 号:1052231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