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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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8 |
招标代理: |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卷烟厂粉碎机购置项目,招标人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粉碎机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洛阳卷烟厂粉碎机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2021年洛阳卷烟厂粉碎机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F-2021-379;
2.3项目概况:河南中烟洛阳卷烟厂拟购置安装废烟梗粉碎处理设备一套,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购置安装废烟梗粉碎处理设备一套。包括粉碎机一台、除尘系统一套、防爆型粉料包装机一台、集料器一台、上料搅龙一台、混合搅龙一台、压缩空气系统、电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消音设施、腐殖酸添加设施等;
2.5交货地点:洛阳卷烟厂;
2.6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3.1.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须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发布的最新《烟机零配件供应商名录》中,已暂停或终止交易监管网交易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烟机零配件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提供;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承诺函”;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查询企业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查询个人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领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