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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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招标代理: | 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镇政府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远悦招字[****] ***号 项目名称:**镇政府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政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远悦招字[2021] 066号
项目名称:江口镇政府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预算金额:18.960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1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如遇自然因素或天气原因不能制作运输,工期顺延无违约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的投标人。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