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梁原横渠水厂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灵台县梁原横渠水厂水源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灵水务函[2021]84号文件函知,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梁原横渠水厂水源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位于平凉市灵台县;
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总投资1300万元,项目是对梁原横渠水厂水源工程进行改造,使因高速公路建设影响的水源工程受到破坏和污染导致的水量不足得以改善。
4.项目概算投资:1300万元。
4.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31日。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本次招标主要工作任务为项目现场勘察,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建设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请于2021年6月28日12时00分至2021年6月30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3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被邀请竞标的所有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站1幢联建家属楼4单元302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站1幢联建家属楼4单元3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