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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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郡安里小区C区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郡安里小区C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设计 小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郡安里小区C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ZB2021-6-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号:TS-GC-20210624-01001
2.2 工程名称:郡安里小区C区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规划四街以北,规划二路以西,规划一路以东,规划三街以南。
2.4 建设规模:郡安里小区C区项目,占地295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8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947.00平方米。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郡安里小区C区建筑方案、施工图、海绵城市、室外管线设计、装配式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8 招标控制价:400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3.5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0日9时00分第一开标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35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538-611965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林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竹佳苑西门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
电 话:15662068265
电子邮件***
8.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271000
异议受理方式:经单位盖章后书面提交。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泰安市泰山区)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