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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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8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局**分局(本级) 项目名称:******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拟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台州椒江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7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台州椒江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工程招标主体为钢结构,钢结构制作、安装、除锈等;屋面为膜结构,总的预算造价为77万元。该项目属于椒江区“一网护城”项目内容。根据区府办会议纪要([2021]109号)内容要求,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短、任务紧,且为达成省内首创的体制创新目标,根据前期市场调研,浙江利菲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具有设计、生产、销售及施工为一体的专业能力。专业从事膜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雨棚等膜结构工程建筑服务。另外考虑该公司前期对该项目有详细了解,熟悉辖区地块情况,能更好的衔接关系,增强工作实施和沟通上的便利性,且该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可以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在较短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达到本项目的质量、工期要求。同时本工程投资金额较小,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现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浙江利菲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浙江台州椒江膜工程检查站膜结构雨棚工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利菲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0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椒江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