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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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8 |
招标代理: | 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心**城*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项目概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心**城*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 |
关键词: | 规划 |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7 11:43|发布单位: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8
【项目概况】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2021-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1273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最高限价:160(万元)
7、采购需求:
承担宜昌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完成报批稿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3、方式:
供应商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