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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华东分公司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临建机电劳务分包招标2021.6.25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7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7
截止日期:2021.06.30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一中新校区**工程施工项目临建机电劳务分包招标****.*.** 采购商:华东分公司 发布时间:****-**-** **:**:** 截止时间:****-**-** **:**:** **一中临建机电招标公告.docx 采购详情 **一中新校区**工程施工 临建机电劳务 招标
关键词: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临建机电劳务分包招标2021.6.25

采购商:华东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27 18:49:37

截止时间:2021-06-30 18:00:00

长丰一中临建机电招标公告.docx

采购详情

 

 

 

 

 

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

临建机电劳务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部联系人:孙丽娇             联系电话***

技术部联系人:周立喜             联系电话***

 

发出时间: 2021年 06 月  

 

目   录

一、工程说明

二、工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三、招标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范围

六、工期

七、机械设备供应

八、综合管理

九、质量、安全要求

十、工程量清单

十一、投标文件

十二、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十三、附件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全称):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北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结构形式:钢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

(招标人提供的以上数据应以施工图给出的数据为最终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6.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投标单位在云筑网报名时,确保投标联系人***

7、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三、招标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方式:网上集采分包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费用:

2.1 投标保证金

2.1.1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需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注:①列入三公司信评等级3A级的优秀分供商单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1.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2.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2.1.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定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

2.2 履约保证金

2.2.1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最高不得超过30万,土建劳务、二次结构劳务、机电劳务、塔吊、防水保温等缴纳额度不得低于20万。

注:①根据股份公司文件,一类联采签订框架协议分供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②列入三公司信评等级3A级的优秀分供商单位,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2.2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交纳。

2.2.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最终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

2.2.4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收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2.3 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见集采平台,中标公司需缴纳1000元整招标管理费。

2.4 投标截止时间:见集采平台。

2.5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集采平台

1、评标和中标须知

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3、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五、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长丰一中新校区新建工程施工工程临建机电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现场生产所用(现场环路、各楼层内)临水、临电安装工程;2、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水临电临消系统安装工程;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水临电维护工程。

临水、临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临建房(管理人员办公、宿舍、食堂等)、施工现场生产所用(现场环路、各楼层内、现场平面布置的用电用水设备及房间)、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水临电临消系统安装工程、工人生活区内(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水、临电安装工程包含后期所有临水、临电的拆除工作;现场临水临电维护工作等。材料、设备场内倒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现场试验配合;成品保护施工;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以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注:发包方根据劳务分包方承包范围做相应调整)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1现场临电安装工作施工范围:

(1)二级箱安装、塔吊专用箱安装、物料提升机等现场专用设备电源配电箱(不含下口电缆压接)的安装,总包施工范围内临时照明系统安装、扬尘监控及排水设备安装。

(2)电缆敷设:一级柜至二级箱的电缆(含一级柜下口电缆压接)、至塔吊专用箱的电缆(含电缆压接)、至其他总包用电设备的电缆(含控制箱上口电缆压接)

(3)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临电设施安装、日常巡检、更换和拆除等。

(4)线路敷设方式及要求:

因施工区域属于起重机频繁活动区域及又有各种露天堆场,不宜采用架空线路敷设,因此施工区域电缆采用明敷埋地相结合方式敷设,电缆敷设原则:

a)路径宜平行道路敷设、避免穿越建筑物。

b)宜减少穿越各种管路、道路、堆场及弱电电缆电路的次数。过路要穿保护钢管。

c)避免电缆遭受损坏及腐蚀,埋深达到50CM。用沙土回填,上盖红砖抹砂浆。

d)与各种设施的净距不应小于以下数值:与道路平行敷设净距不小于1.5米,交叉敷设不小于1.0米;与水管及排水明沟平行敷设净距不小于1.0米,交叉敷设不小于0.5米;

e)多根电缆并列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互相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0.5米。

f)电缆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直线段上应适当增设标桩,桩露出地面一般为0.15米。

g)物料提升机由附近二级箱提供电源,线路自二级箱连至提升机,楼外穿电线管、楼内采取绝缘措施,固定墙上。

h)楼内电源,线路由二级箱经楼内通道进线,楼外穿电线管、楼内采取绝缘措施,固定墙上。

i)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如物料提升机、塔吊及消防水泵等单独自一级柜下口引一路干线设专用分配电箱供电,其他施工设备用电,按总箱、分箱、设备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进行供电,目前在施工现场总包仅布置二级箱,三级箱(施工队自行配备)数量随施工到不同阶段再进行设置。

j)生活用电包括办公用电、宿舍用电、食堂用电,办公用电分为照明、插座、空调用电,其线路都应分别设置、分别控制。

1.2、临水施工范围

1)施工现场临水:从市政给水井内第一个阀门起(若打井取水则含水泵维护),至消防泵房(含泵房安装)、至施工现场各临建设施、施工生产所用的给水、排水、消防水管路、保温、卫生洁具等安装内容。排水施工至甲方指定污水排放处地点。

2)工人生活区临水:从市政给水井内第一个阀门起,至生活区内的各临建设施所用的给水、

排水、消防水管路、保温、卫生洁具等安装内容。排水施工至甲方指定污水排放处地点。

1.3、现场临水、临电维护工作施工范围:

(1)工人及管理人员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区域中:水源、电源点(二级箱)至各水电终端所有设备、防护设施、以及管线的维修、配电箱柜的巡检记录、开关损坏及更换等。

1.4、现场临水、临电维护工作具体内容:

(1)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分包办公区生活区及食堂维修临水管道(包括给水、排水和消防)及更换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三通、水龙头、淋浴、茶水炉等)、确保排水畅通、男女厕所清通等;

(2)工人生活区空调、风扇或电暖气的接线、检修、拆装、以及运送至工程总承包人指定的位置;

(3)消防泵房及消防水箱间管道及管道上阀门等配件的维修和更换;

(4)施工现场用水主管道、支管以及管道上的阀门等配件的维修和更换;

(5)项目部、工人生活区、施工现场的消火栓管道、阀门、栓头、水龙头及配件的维修和更换;

(6)给施工现场用水器具接用水管道;

(7)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水管道的重新移位固定(不只限于一次);

(8)施工现场埋在地下主管、支管及阀门配件的维修和更换,包括挖土;

(9)根据工程承包人的指令,及时调整每栋楼各层用水点的主管道的位置;

(10)根据工程承包人的指令,及时拆除不需要的地上临水管道及阀门配件;

(11)根据工程承包人的指令,雨季需要抽水给水泵接线,及抽水过程中看护、倒运水泵;

(12)配电箱、消火栓箱的防护栏或四周除杂草、杂物和灭火器过期后的更换。

(13)分包人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对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工人宿舍等的大检查,参与对违章用水的整治工作;

(14)现场所有临建管道的维护工作。

(15)作为有经验的劳务分包人应该考虑到的与施工现场临时水维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16)  施工现场以及办公区、生活区(总包施工范围内)的电箱、电线电缆巡检、维护、故障的排除,现场的临时电源的安拆等相关工作,配合项目日常的检查、临电资料的编写等。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5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满足现场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所、材料堆放场所、生活区、办公区。(包括责任区清扫、洒水完工场清,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区域)。

1.6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六、工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按照招标人制定的经监理和业主代表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及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下达的任务书组织施工。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人实现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总工期、相关甲方的质量和安全文明、节点工期要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机械设备供应:

1、招标人提供塔吊、室外电梯,其它所有机械机具费由投标人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费用包含在各个综合单价中。

八、综合管理:

 

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流程、施工人员进场前工作流程

 

 

 

 

 

 

 

 

 

 

 

 

 

 

2、分包管理人员进场前工作流程

 

 

 

3、实名制过程管理流程

 

 

 

 

 

 

 

 

 

 4、实名制退场流程

 

 

 

 

 

 

 

 

 

二、资料管理

1、队伍进场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图、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殊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管理人员证书)、现场负责人***

2、人员进场前提供:特殊工种证件、进场人员身份证、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承诺书、职工劳动合同、提示书、三级教育卡、安全考试试卷。每人一份,依人建档。

3、各时间段上交资料:

1)每日需上交资料:每日考勤表。每天下午8点前上交一份现场工长签字的原件。(闸机正式运行后不在上交)

2)每周需上交资料:人员周变更表(进场情况)、人员周变更表(退场情况)。每周五前上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时间为上周六至本周五。

3)每月需上交资料:人员花名册、人员工资发放表、人员考勤表。每月25日前上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

三、项目一卡通办理

1、工人进场提供相关资料后,到劳务管理员办理一卡通,并缴纳20元/张的押金,10元/张的工本费;务工人员发现一卡通损坏、遗失时,12小时内联系总承包劳务管理进行补办,补卡押金不在退还,并收取10元/张的工本费;工人退场时,将一卡通交还给劳务管理员,劳务管理员检查无误后,进行销卡及退还押金。

2、分包单位配合总包劳务管理员做好工人银行卡登记,实现全国工人建筑信息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业务。

四、劳务管理奖罚措施

1、劳务实名制管理

1)分包单位私自带领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人的罚款,并将未登记人员驱逐出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上报人员相关资料不准确或已失效的,对分包单位处以200元/份的罚款,并要求重新上报有效资料,否则我方将禁止无资料人员的进场。

3)一卡通遗失、破损时,未进行补卡就进入施工现场的,押金概不退还,人员驱逐出场,且所在劳务队伍进行200元/人的罚款。

4)工人进入施工区刷卡时,被保安或管理人员发现与现场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不一致的,禁止其进入施工区,并通知其所在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

5)各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不及时上交相关资料,经项目劳务管理员多次提醒无效,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二、劳务纠纷

1、围堵项目部办公区域时间计

(1)围堵时间≦0.5个工作日,处罚分包单位5000元/次;

(2)围堵时间>0.5,且≦1个工作日,处罚分包单位1万元/次;

(3)围堵时间>1个工作日,处罚金额按照每个工作日2万元/次累加。

2、发生围堵项目部办公区时,处罚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发生围堵事件后,取消分包单位项目部内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将相关人员加入项目部黑名单中,并上传至公司管理系统中。

4、一年内发生一起围堵事件,次月起给予该劳务分包商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6个月招投标的处罚;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围堵事件的劳务分包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录,禁止再次合作。

三、分包单位月度考核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一个月

(1)发生项目部级10人(劳务工人)以下(非正常方式)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2)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三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

(3)因分包原因导致本项目部被分公司、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预警的;

(4)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15天以内的;

(5)连续2个月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者年度累计3次低于60分的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三个月。

(1)发生项目部级10人以下讨薪情况,分包未能及时予以处理的;

(2)发生项目部级10人以上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3)发生5人以下公司级或开发商级以下讨薪情况,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4)发生因该劳务分包原因该项目部被局、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预警的;劳务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四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15天至30天的;

(5)项目管理受到分公司、公司重点关注,经约谈劳务分包后仍未达到管理目标的;

(6)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劳务分包能积极配合及时有效进行处理的;

(7)工程最终结算非项目部原因超出合同应结算额5%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围标、串通投标行为的;

(9)被暂停招投标1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6~12个月。

(1)发生讨薪情况,分包未能及时予以处理且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被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约谈或行政处罚以及被媒体负面曝光的,);

(2)发生公司级以上5人以上20人以下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3)因分包直接或间接原因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4)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五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

(5)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30天以上致使项目部与开发商履约存在较大风险的;

(6)项目管理受到分公司、公司重点关注,经约谈项目部和劳务分包后仍未达到项目管理目标的;

(7)被暂停招投标3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12个月以上

(1)发生公司级以上20人以上讨薪情况一次,分包未自行予以及时处理的;

(2)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六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且发生劳务分包恶意讨要工程款或提出严重偏离合同约定单价要求的;

(3)被暂停招投标6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

5、分包考核奖励措施

分包考核连续三个月在项目内排在首位的每次进行500-1000元的现金奖励;

6、其他相关要求

1、分包单位禁止聘用回族工人进场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汉族工人;

2、进场务工人员年龄应符合项目HSE规定,男性职工在20-50岁之间,女性职工在20-45岁之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严禁进场施工。分包单位统一给进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管理:

1.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其委派的项目经理常驻现场进行本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或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2.驻现场的承包项目管理人员要经过总包单位面试合格方可通过上任。以下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有其它项目的任何职务;承包人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应提前7天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并在获得同意后才能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3.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委派或雇用的人员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无证上岗者、与承包人提交名册不符者以及与工程无关人员等,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撤回和更换。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撤回其委派或雇用的相关人员,并在48小时内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人员代替上述撤回人员。上述被撤回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本工程工作。

4.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5.承包人应在每周例会规定的时间前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必须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及采取的措施等。

6.在总监理工程师协调下,总承包人主持每周不少于1次的工程联系会和每月一次的工程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一次的联络会议,协调第二天的作业要求。承包人应按时参加上述会议。

7.发包人协调总承包人就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等向发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向承包人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工具(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承包人可以在总承包人的协调下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总承包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不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则承包人应自行解决。

(2)为承包人进场施工提供方便并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其必须的施工场地和通道(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承包人可以在总承包人协调下使用。总承包人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承包人的施工、仓储等场地。

(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入点。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及电缆、从接水点接出的水表、阀门及管道等由承包人按总承包人要求自行解决;

(4)提供标高及定位点线;

(5)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

(6)提供监理单位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条件。

8.承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承包人在现场的用水用电应安装计量装置,负责向总承包人支付水电费。承包人从总承包人指定的地点接驳水电管线,且满足总承包人要求的接驳方式和接驳管线的规格或容量,经总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9.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不得滥用或破坏总承包人提供的设施。

10.承包人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承包人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工程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前配合总承包人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或清理所有的机械、工具、材料、垃圾等,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 做到工完场清。不需要的施工物品应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清出现场。承包人散落在现场的施工垃圾应在当天以总承包人指定的方式清运至总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承包人未能及时清运至指定位置的垃圾,总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除,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

12.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总包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设备的审查合格证等按规定应予提供的证明文件并在获得总包单位的同意后才能作业或使用。

13.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提交所有进场人员的名册。在现场的全体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牌。施工现场除经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批准设置办公和库房外,不得设置其它生活设施。未经总包单位批准,承包人不得容许其人员在现场住宿。

14.承包人所有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出现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并经总包单位检查核实后才能进出。非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机械或材料等一律不得进出现场。

15.承包人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承包人应与总承包人及/或已完工程施工单位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6.发包人将根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外开放,承包人应在开放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发包人要求提前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施工完毕。

17.承包人发现地下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承包人发现后如隐瞒不报,致使文物等遭受破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

九、质量、安全要求:合格。

十、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

10.1、《工程量清单》:具体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其中安全措施费为     元(合同额2%)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依据安徽2018定额计价规范规则计算,如出现新清单项,在原清单中无可用及参照子目,按安徽2018定额计价规范规则计算;

备注:(1)此表格中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额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本合同项下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3%】。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2)综合单价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动保护费用;(3)辅助材料费用;(4)中小型机具费用;(5)管理费用;(6)各项保险费用;(7)临设费用(除工程总承包人提供的除外);(8)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9)成品保护费用;(10)利润;(11)税金;(12)增值税及材料现场红线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以及其他税费等其他费用;(13)包工包料的主材费(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额的2%,必须专款专用,以满足业主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月承包人组织对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若因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对承包人的的罚款,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双倍扣除。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分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支付分包工程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完税发票及完税证明,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综合单价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全部施工图的安装工作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

·为配合其他分包商、业主指定分包人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用,如:为配合结构施工方的已完成品未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自身施工需要的墙体开槽及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场内卸车、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需由承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和环境保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劳务分包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保险:劳务承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成品保护:劳务争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劳务分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的合理安排生活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劳务分包人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并自行负责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施工现场外的一切事务与工程承包人无关。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劳务分包人临建设施在劳务工程承包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工程承包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劳务分包人所报费用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

·劳务分包人报价应当包括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本临水、临电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

·现场临时停工(连续停工不超过48小时)、塔吊及室外电梯等正常检修时间所造成的窝工、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合同价款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人工费上涨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缴纳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分包人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4)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5)综合单价已包括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测量、放线等造成的等待时间;

(6) 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交叉施工、非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7)综合单价已包括文明施工(包含材料倒运码放至甲方指定位置所需的人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与甲方分包队伍配合、材料场内倒运、配合退料车装卸材料、施工现场及所属辖区内的住宿及施工现场场地清理、以及迎接检查及配合三方检测所进行的清扫等费用。

(8)综合单价中已考虑承包范围内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考虑塔吊盲点对施工增加的费用,甲方将不会就塔吊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9)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劳务分包人所施工的位置不同而调整。

(10)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措施费用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措施费用投入,无论本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预算基价》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3、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劳务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4、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6、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见附件5。

7、投标人中标后要在7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8、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183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9、机电材料在进场前向物资部及机电部进行质量检验及数量登记,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全套企业资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2《承诺书》;

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投标表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需填报完整、签字盖章后上传。

经济标:组成包括: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五: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技术标组成: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同时用包括投标人业绩情况。

注意:

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计算标底的依据,不作为投标人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十二、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2.1 结算办法

(1)因劳务分包人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使工程承包人不得不将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市场价格(参考造价信息价及双方协商的实际市场价)的1.5倍从劳务分包人承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劳务分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

(2)劳务分包人办理工程结算,以工程承包人各部门的签字及工程承包人质检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

(3)工程量的计算:按照完工部位及本工程由专业工长、总工、机电经理签确的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或工程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按照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4)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劳务分包人受工程承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按每天实际工作小时数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元/小时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A、劳务分包人卸车由劳务分包人分担,不再开零工:(大型设备由厂家卸车,队组负责配合。如:

单一的设备和散装大型的管材没有吊车来时由所施工的单位卸车,不再开零工)

B、临时看护设备运行单独开零工。

C、打扫宿舍、现场责任区卫生和现场材料整理搬运等文明施工措施不开零工。

D、施工配合调试不单独开零工。

(6)过程结算:零星用工部分每周办理签字手续,当月办理结算,周清月结,逾期不予办理。

(7)合同范围内不存在洽商变更。

(8)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9)有效变更、签证调整依据:承包范围外发生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及其它增项内容,按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10)结算方法:

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增项内容单价确认原则,套用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价,具体如下:

A、人工费:套用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总用工工日数量×(合同固定综合工日单价 / 元/ 工日),基价中其它人工费不计取。

B、辅助材料费:套用2018年《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辅助材料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

有效洽商变更调整金额=A+B。

注意:原则上本工程不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如现场产生预算外签证,按照施工内容归属(如属于临建或属于主体工程),使用相应合同清单项单价,如现场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按如下流程执行。C、结算总价=A+B-应扣款项

(12)因本工程工程承包人需要,可以将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分包人不得反对,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按本条款第(11)条办法从劳务分包人承包价款中扣除。

(13)除本条款第(11)条调整外,本工程不因分包人增加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而增加其它任何费用。

(14)每月20日双方核对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

12.2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严格执行月度结算,投标单位应在每月10日按实际施工内容(必须是验收合格后的节点)上报完工单(完工单部位由分包提供,负责工长及生产经理审核,经技术、安全、质量、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经招标单位会签完成后核对工程量出月度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招标单位统一做资金使用计划。双方同意在招标单位的资金情况困难时工程款用可延期支付,投标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增加费用或闹事。本工程无预付款,无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每月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70%,临建工程全部施工完成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80%,临建工程全部施工完成且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95%,剩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 3-6 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标人(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两年(临建工程完工后进入质保期)。

特别说明:乙方每月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月度结算,月度结算作为乙方付款的唯一依据,没有月度结算一律不予付款。

①当月出具月结并审核完成后,无论当月是否付款,按月结金额的60%开具发票。②做完完工结算后一周内,按结算金额100%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甲方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甲方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乙方不能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2)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分包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工程承包人可直接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          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3:

项目经理保证书

本人  是                工程劳务分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本人将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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