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6.25招标公告 > 2021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M域数字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M域数字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2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25
截止日期:2021.07.20
招标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本招标项目为****年中国联通**分公司M域数字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TC***H**H ),招标人为**************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M域数字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TC219H07H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21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M域数字化系统维保服务。

1.2采购预算:24万元(不含税)。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4项目类型:服务;项目属性:单一招标项目

1.5 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一期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最新一期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维保服务案例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上采购订单等证明文件,否则一律不认可。

2.4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投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须派驻1名工程师进行现场维护支撑工作。派驻人员须为本科(含)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6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未列入黑名单供应商禁入期内。

2.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外,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5日19时00分至2021年7月2日19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获取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1.2.1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投标人须通过沃支付进行标书费的缴纳,沃支付注册及支付流程见联通电子交易平台“共享文档”--沃支付平台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银行保函及现金支票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联系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联通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

邮编:83000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xuzhongfeng@cntcitc.com.cn

帐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