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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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2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为有效支撑和服务****科技引领工程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科技管理决策,加强科技监督问责,提高科技活动实施效果和财政支出绩效,我局拟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评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评审服务项目 |
为有效支撑和服务龙泉驿区科技引领工程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科技管理决策,加强科技监督问责,提高科技活动实施效果和财政支出绩效,我局拟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评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评审内容: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依据《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成经开新科发〔2021〕6号)和相关管理办法,对2021年征集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从选题必要性、技术方案可行性、项目支撑条件、预期社会效益、项目技术指标、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
(二)项目数量:107项(其中:现场评审项目5项、电子文档评审项目102项);
(三)评估时限: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评估报告。
三、参加比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二)报价单。评审费用报价不超过15万元,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比选申请人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比选申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三)项目评审服务方案。
(四)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五)承诺书。要求参与比选机构信誉良好,无违法或不良记录;要求有公平、公正、保密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须知
(一)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1年7月1日下午17:00点,准时将比选资料密封并送达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创新创业服务科。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
(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将于2021年7月2日组织比选,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签订正式合同。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比选小组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材料情况,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后,推荐成交候选人。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