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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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中心血站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LHWGK**** 项目名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1777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电子天平等
2)采购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1、量程:50g/100g;2、可读性:0.01mg/0.1mg;3、重复性(g)±0.03mg/0.1mg 。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在途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基因扩增仪、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处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1777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7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
1)标的的名称:电子天平等
2)采购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1、量程:50g/100g;2、可读性:0.01mg/0.1mg;3、重复性(g)±0.03mg/0.1mg 。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在途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财务状况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7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基因扩增仪、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06月28日起至2021年07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每日8:30-16:00时。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3.3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
3.4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21年0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处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4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2本项目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916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