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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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招标业主: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云港公司热源厂电动葫芦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室(*****街****号东皇集团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 |
关键词: | 电动葫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1-25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公司热源厂电动葫芦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公司热源厂电动葫芦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内容:电动葫芦;
3采购预算:12.6万元;
4交货地点:经开区云港公司热源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并具备起重机械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均应具备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至 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并具备起重机械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均应具备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6)提供起重机械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的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室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