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登记注册时间必须满一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6月22日);
2.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国行原装正品(提供承诺函)且按国家三包提供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4.纳税人资格:应答方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2018年6月22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
10.负责人***
11.围标串标: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12.供应商提供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试用批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和型号核准证等国家强制认证许可或国家颁发允许该产品开展销售的相关证书。供应商需能给我司开具合法的销售授权书。(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可出具销售授权承诺书)